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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万元借腹生子代孕妈妈反悔打夺子官司
发表日期:2019-10-15 09:35| 来源 :本站原创 | 点击数:62次
本文摘要:荆楚网消息(楚天金报)据《当代生活报》报道20岁的乡下姑娘陈红,以15万元的补偿金,同意替人代孕。儿子生下来后,她舍不得了。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,陈红将男方赵嘉告上了法院

  荆楚网消息 (楚天金报) 据《当代生活报》报道 20岁的乡下姑娘陈红,以15万元的补偿金,同意替人代孕。儿子生下来后,她舍不得了。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,陈红将男方赵嘉告上了法院。

  陈红说,2004年,她从乡下来到南宁,与经济条件不错的赵嘉同居。2005年12月,她生下一子。可在以后的生活中,她经常被赵嘉打骂,今年4月,赵嘉还将孩子抱走藏起来,不给她见面,还纵容家人打骂她。她觉得再也过不下去,请求法院将孩子判归她抚养,让赵嘉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600元,直至北京代孕中介孩子独立生活为止。

  没想到,孩子生父赵嘉抖出的说法与此大相径庭。赵嘉说,他已结婚,可由北京代孕于妻子无法生育,他们夫妻俩商量之下决定“借腹生子”。4年前,经人介绍,他们结识了年仅20岁的陈红,一年后他与北京代孕案例陈红生下一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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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07年12月,陈红与他们夫北京代孕网妻签订了《代孕协议》,约定陈红自愿为赵嘉北京代怀孕公司夫妻代孕,赵嘉同意北京助孕价格支北京代孕网付15万元代孕补偿金给陈红,签订协议时给付10万元,余款自北京代孕公司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月内付清。自支付补偿金10万元后,陈红即将孩子及出生证交给赵嘉并搬出其住房。

  协议签订后第二日,赵嘉便支付了10万元给陈红。2008北京助孕年4月,陈红要求带孩子回老家拜祭,他同意了。回老家后,他才发现陈红竟把孩子的户口落户在农村,他想带孩子回南宁,陈红不同意,要求他支付余下的5万元补偿金。第二天,他付清了余款5万元,便把孩子带回了南宁。

 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认为,原被告签订的《代孕协议》明显违反公序良俗,当属无效。但是孩子已经出生,由亲生母亲抚养孩子,对孩子的成长当然是有利的,但在孩子的父母必须分开的情况下,只能确定由更有利于孩子的赵嘉一方抚养至其独立生活止。今后如陈红具备较好的抚养条件,或发现赵嘉有不利于孩子的行为,可以再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。(文中人物为化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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